高温津贴丨夏季高温津贴的自述:“请别叫我高温费”
高温津贴丨夏季高温津贴的自述:“请别叫我高温费”
大家都喜欢叫我“高温费”,其实这只是我的小名。我越来越不喜欢自己的这个小名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其实在2007年夏天我刚刚出生的时候,我并不介意别人称我这个小名,因为那时我确实与高温天气有关。当时上海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
但从2011年起,我就与高温天气脱钩了,我不再按天发放,而是按月发放了。根据上海的现行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记得有一年的6月份,申城没有出现一个高温天,部分企业便以此为借口,认为并非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从而拒绝将我投入劳动者的怀抱,一度引发社会争议。为此,市人社局还专门出面强调: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环境。具体为:一是露天工作,二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工作场所。
现在你理解为何我听到别人称我小名,就会莫名地紧张了吧?我怕又引起误会啊。还是请大家多多叫我的真名“夏季高温津贴”吧,拜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