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背景下,如何计算“15+5”员工解雇保护期?
引言
2024年12月31日,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共同发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出台,自2024年9月13日引发大众所热议的“弹性退休制度”的实践操作指南可谓实现了“靴子落地”。那么新政的出台,对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所提到的“15+5”员工解雇保护期的计算方式是否有影响呢?请看以下分析。
【法理分析】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我们需要注意到,该条款中的用词——“法定退休年龄”。新政改革背景下,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是一个刚性节点,而是一个基准点,职工实际可退休的年龄拓展成为了一个弹性区间。
纵观《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全文,该规范性文件中严谨使用了“法定退休年龄”与“弹性延迟退休时间”、“弹性提前退休”等用词,将法定退休年龄与职工实际选择的退休时间所区分,因而该规范性文件中的用词亦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中所列“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立法用语相呼应。
【实例指引——“15+5”解雇保护期计算基准点究竟是弹性退休时间还是法定退休年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我们来看一则实例。某原法定年龄50周岁的女员工于1979年5月出生,按照新政其法定退休时间为2031年8月,该员工在单位工作已满17年。若该员工提出:我要在2029年5月满50周岁时弹性提前退休,现属于解雇保护人群(本单位满15不满5)。这位女士的说法属实吗?其解雇保护期究竟是从2024年5月至2029年5月还是从2026年8月至2031年8月呢?
其实,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劳动合同法》及新出台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背后蕴含的法理皆是以“法定退休年龄”为适用“15+5”员工解雇保护期的基准点。因而,在新政实施的背景下,计算“15+5”员工解雇保护期是以改革后的新法定退休年龄向前倒推五年,上述实例中女员工的解雇保护期应为2026年8月至2031年8月,其在当下并非属于解雇保护人群。以下附上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全国通用),以供大家计算。


